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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台灣沒錢,台灣很凱!>

前幾天馬總統出席一個與校長會談的場合,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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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台灣沒錢,台灣很凱!>

前幾天馬總統出席一個與校長會談的場合,
就大陸來台就學的學生(陸生)加入全民健保,
政府要不要補助的問題表示他的意見,
馬總統提及,目前陸生納入健保尚未通過,
外界質疑為何要讓陸生納保來稀釋台灣醫療資源,
但現在各大學的生源不足,
而來台陸生都是年輕人,很少生病,
使用的醫療資源還沒超過支付的錢,
且外勞可以納保,為何陸生不能納保?
馬英九更說:「我很遺憾」、
「這不是一個先進國家的作法」,陸生應該要納保。
「千萬不要在此太小氣,拿出先進國家的高度、宏觀。」



其實,這個問題有兩個層次,
第一個要問的是,什麼是全民健保?
釐清了,再來問第二個問題,
我們給予外籍生健保補助,陸生是否應該比照辦理?

什麼是全民健保?
不用看法條,直接告訴我,什麼是全民健保?
不就是政府收了全國人民的錢(稅金)建立的一套健保制度,
這已經不是一般商業保險,
而是社會保險甚至社會福利的一環,
這樣的情況下,要進來使用這個健保制度的人的資格,
就必須從嚴,而非從寬~
既然是使用台灣人民集資(繳的稅)建立起來的健保系統,
有資格使用這套健保制度的人,應該限於台灣人民才對~

就算要開後門給個例外,
比如:在台灣工作的外籍人士(比如馬總統說的外勞),
至少要確認:他有繳稅給台灣政府,我們才給他這個方便~
(既然你有盡到繳稅義務,有參與集資,就沒有理由不讓你參加~)


用這樣的標準,
沒有在台灣繳稅,只繳稅給美國政府的僑胞,
也不應該使用全民健保~

很簡單,你沒有在台灣繳稅,憑什麼使用台灣的資源?

當然有人會說,
全民健保法規定,
僑胞回台後,我們會要求他們補繳至少六個月的保費,
才可以使用全民健保~


我問你喔,
我知道我得癌症後,
再去跟保險公司說要繳交保險費投保癌症險,
使用保險公司的保險福利,
保險公司會不會理你?

保險,既然是保險,就是繳交時你還不知道有沒有得病,
一群人(1萬人)都不知道自己未來會發生什麼事情,
集資(一個人1000元)成立一個保險,
萬一其中有一兩個人生病,
大家集資的錢(1000萬元)就用來保障那一兩個生病的人,
這是保險基本的概念~
(如果這1萬人是都知道自己已經得病,再來集資,有意義嗎?)

今天全民健保法上面的作法,是掩耳盜鈴,
好像僑胞有繳保費,我們沒有理由不讓他使用全民健保~

第一個,
你允許這些僑胞在確定自己有使用健保需求
(確知得癌症,或確定要看牙齒)後,
再來繳交健保費,
根本違反保險基本原理!
僑胞又不是白癡,一定會算嘛!
如果不是z>b(利大於弊),
繳交健保費的數額<自費看牙齒的醫療費,他幹嘛繳交健保費?
也就是,你讓這些僑胞有選擇的餘地,有套利的空間~

第二個,
我們台灣民眾,不管有沒有得病,一律都要繳交健保費,
僑胞卻可以選擇性的不繳,有需要才補繳,
我們這些在台灣工作繳稅的民眾,是次等公民嗎?
政府是把我們當白癡嗎?

第三個,
僑胞有繳保費,我們就要很感動,並讓他們使用全民健保?
那基於人權立場,
我們要不要開放給全大陸或全世界的人,
只要繳一點點的健保費,
就可以使用台灣高品質又廉價的醫療資源?
這樣最不小氣了嘛!

小結:健保都要破產了,還裝什麼凱?


回到外籍生及陸生這個問題,
外籍生,本來就應該排除在全民健保制度之外~


你去美國唸書,
學校一定要求你要出具保險文件,也就是強制納保,
美國也不希望你在他那裡生病沒人處理,
不過勒,美國人的作法是,
外籍生強制納保,一律要購買商業保險,才能來我這裡唸書,
也就是,美國政府不提供外籍生什麼保險補助,
你想來念,就要自行搞定保險~

美國人也講人權,
但涉及到資源分配,錢的問題,人家頭腦清楚得很!
美國人不會傻傻的把他們人民繳的稅金拿來亂用,
甚至亂補貼給沒有繳稅的外籍人士~

既然外籍生本來就要排除在全民健保制度之外,
那現行的制度(給予外籍生健保補助)就是錯的政策,
既然是錯誤的政策,就要改,
而不是說:
你看,外籍生有健保補助,所以陸生也應該比照辦理!
(你不小心吃了一陀屎,知道錯了,還要不要堅持吃第二陀?)

有人也許會說這個違反人權balabala,
我們又不是禁止外籍生陸生看醫生,
只是讓他們用比較貴的價錢看醫生,
哪裡違反人權?
只要涉及資源分配,涉及到錢,我們要優先關注的,是公平性!
台灣人繳稅集資的錢,只能用在台灣人身上,
至於外籍生或陸生,有商業保險可以投保,
隨便走出去,任何一家銀行都有推保險,
外籍生陸生並不是毫無選擇~

有人也許會說:
這個陸生補助一年也才幾千萬,你在那裡小鼻子小眼睛什麼!
我說:只要不是我該出的錢,我一毛也不願意出!
這是原則問題吧!

有人也許會說:基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,大陸人民也是自己人~
我說:如果大陸人民也向台灣繳稅,我就說你是自己人,
如果沒有,你要用2300萬人繳的稅照顧13億人民?
另外,你把大陸人當自己人,那大陸人有沒有把你當自己人?
台灣學生去大陸,大陸政府可沒有補助保險費,
他們要台灣學生自己去購買商業保險,
順便讓大陸銀行有生意作,
人家沒把你當自己人,你在那裡一廂情願什麼?

結語:
台灣是一個小國,2300萬人民集資的錢,不多,
我們沒有裝凱的本錢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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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歷:台大法律系(1993~1997) 經歷:遠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法制室 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 遠拓法律事務所 康德國際法律事務所 現任:宏光展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(獨立執業) 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伸展顧問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雲書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基隆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基隆分會審查委員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士林分會基隆分會扶助律師 地址: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00號7樓 (忠孝東路與建國南路口) (捷運蘆洲線忠孝新生站3號出口直走300公尺) 電話:2773-5218 傳真:2773-5208 email:[email protected]
我是寫狀子開庭偶而幹樵一下客戶或被客戶狗幹的klaw律師, 請多指教! 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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